當前位置:首頁 >政府文件> 連云區農業農村局文件
| 索 引 號 | 58105091-0/2025-00009 | 分 類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農林局 | 發文日期 | 2025-05-14 |
| 標 題 | 關于開展2025年連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通知 |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
| 時 效 | 有效 | ||
關于開展2025年連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通知
各涉農街道經濟發展和農業農村辦公室,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2025年我區繼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現將《2025年連云區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監測方案》、《2025年連云區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方案》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是依法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的重要內容,也是采取針對性預防控制舉措、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重要技術支撐和手段。各涉農街道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完成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抽樣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各涉農街道積極做好統籌協調,明確牽頭配合抽樣部門及具體負責人,及時與承檢機構溝通,確保監測工作順利完成。
三、規范做好質量檢測。承檢單位要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農業部2012年第7號令)的有關規定,按照監測方案要求,科學、公正地做好抽樣和檢測工作。承檢單位要主動與各涉農街道經濟發展與農業農村辦公室做好溝通和協調,實現信息共享,對監測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農產品,要及時告知區農業農村局和抽樣所在地經濟發展與農業農村辦公室;抽樣所在地經濟發展與農業農村辦公室要根據監測信息,及時做好風險防控和預警,會同有關執法部門跟進開展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將相關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報區農業農村局。
在監測工作中如有問題或建議,請及時與區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聯系。聯系人:王瑞,80625697
附件:
1.2025年連云區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監測方案
2.2025年連云區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方案
連云區農業農村局
2025年5月14日
附件1
2025年連云區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監測方案
為做好2025年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監測,規范抽檢行為,確保全面、客觀地反映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監測范圍及對象
區級專項監測范圍為連云區的地產農產品。種植業產品監測糧食、蔬菜、水果、茶葉,樣品從企業、家庭農場、合作社、小散戶抽取。
二、監測品種、時間和數量
(一)監測品種
1.糧食:樣品應是能代表當地糧食生產和消費基本情況的品種。主要抽檢小麥、玉米、大豆、水稻等品種。
2.蔬菜:樣品應是能代表當地蔬菜生產和消費基本情況的品種。主要抽檢葉菜類、豆類、茄果類、甘藍類、瓜類、蔥蒜類等品種。
3.水果:重點監測各類型生產主體的采摘園、種植大戶等,主要監測葡萄、西瓜、甜瓜、甜梨、獼猴桃、蘋果、柿、山楂、櫻桃、板栗等。
4.茶葉:主要抽取宿城、中云林場、云山等地春季上市的毛茶。
(二)監測時間
區級專項監測全年共計三次。分別于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前上報檢測結果。
(三)監測數量
1.糧食、蔬菜:第一次抽檢20個,第二次抽檢40個,第三次抽檢40個,全年合計抽檢100個。
2.水果:第一次抽檢30個,第二次檢35個,第三次抽檢30個,全年合計抽檢95個。
3.茶葉:第二次抽檢5個。
全年監測任務總計200個(具體數量見附表1)。
三、抽樣方法、監測項目和檢測方法
1.種植業產品抽樣方法
糧食、蔬菜、水果和茶葉抽樣按NY/T 789-2004規定執行。
2.監測項目和檢測方法
監測項目: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氧樂果、樂果、毒死蜱、馬拉硫磷、甲基異柳磷、甲基對硫磷、水胺硫磷、丙溴磷、三唑磷、甲拌磷砜、甲拌磷亞砜、敵敵畏、亞胺硫磷、硫環磷、氯唑磷、內吸磷、吡蟲啉、啶蟲脒、蟲酰肼、咪鮮胺、苯醚甲環唑、阿維菌素、三環唑、滅蠅胺、克百威、涕滅威砜、涕滅威亞砜、涕滅威、滅多威、多菌靈、氟蟲腈、氟蟲腈砜、氟蟲腈硫醚、氟甲腈、噻蟲胺、滅幼脲、甲霜靈、多效唑、烯酰嗎啉、二甲戊靈、氟啶脲、噻蟲嗪、嗜菌酯、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霜霉威、氯吡脲、氯蟲苯甲酰胺、吡唑醚菌酯、嗜霉胺、3-羥基克百威、醚菊酯、辛硫磷、除蟲脲、戊唑醇、滅線磷、丙環唑、呋蟲胺、虱螨脲、丁硫克百威、五氯硝基苯、百菌清、乙烯菌核利、三唑酮、腐霉利、聯苯菊酯、髙效氯氟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噠螨靈、溴蟲腈、甲氰菊酯、異菌脲、氯菊酯、三氯殺螨醇 、甲拌磷、倍硫磷、殺螟硫磷、對硫磷、氯氰菊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
檢測方法:糧食、蔬菜、水果、食用菌及茶葉檢測參照NY/T761-2008、NY/T1680-2009、NY/T1275-2007、GB 23200.113-2018、GB 23200.121-2021等。
3.判定依據
按GB 2763-2021和農業農村部例行監測判定標準進行判定。
四、監測結果報送
2025年連云區區級專項監測,由區農業農村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完成。承檢機構抽樣后應盡快檢測,對檢測確認不合格的樣品,應及時將不合格樣品信息(不含分析總結報告)報送區農業農村局和抽樣所在地經濟發展與農業農村局辦公室。承檢機構在完成檢測任務后,要及時將檢測報告及匯總表報區農業農村局,同時上報電子版材料。
五、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一)專項監測要保證科學性和真實性,承檢單位及配合抽樣單位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檢主體。
(二)承檢機構要嚴格遵守方案規定的抽樣和檢測方法,統一標準溶液,統一判定原則,檢測過程要做加標回收試驗。對不合格樣品或可疑樣品須按有關要求進行確證。
(三)未經區農業農村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公布檢測結果。
附表:1.202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監測計劃表
2.202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任務分配表
附表1
202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監測計劃表
樣品種類 |
抽樣數(個) |
合計 |
||
第一次 5月10日前 |
第二次 8月10日前 |
第三次 11月10日前 |
||
糧食、蔬菜 |
20 |
40 |
40 |
100 |
水果 |
30 |
35 |
30 |
95 |
茶葉 |
—— |
5 |
—— |
5 |
總計 |
200 |
|||
注:監測品種及數量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全年監測總量不變。
附表2
202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任務分配表
類別 單位 |
全年抽樣數(個) |
全年總計抽樣數(個) |
|
例行監測任務數 |
監督抽查任務數 |
||
區農業農村局 |
160(農產品、茶葉) |
40(農產品、茶葉) |
200 |
備注 |
全年監測樣品200個,每個季度監測品種及數量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全年監測總量不低于任務數。 |
||
附件2
2025年連云區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方案
為依法規范農產品生產行為,從生產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等規定,對我區地產農產品開展監督抽查,并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監督抽查產品及對象
2025年連云區區級監督抽查產品包括重點產品和獲證產品。其中重點產品包括:糧食類(水稻、玉米、小麥、大豆)、蔬菜類(豇豆、韭菜、芹菜、辣椒、普通白菜、蘿卜、葉用萵苣)、水果類(西瓜、甜瓜、柿、櫻桃、山楂、板栗)、水產類(鳊魚、鯽魚、草魚、鰱魚、大口黑鱸、烏鱧、羅氏沼蝦、青蝦、斑點叉尾鮰);主要抽查產品為有效期內的“兩品一標一基地”獲證農產品(茶葉、柿),以初級農產品為主。
監督抽查對象以農產品生產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養殖場、種植養殖大戶等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以為重點。
二、監督抽查時間、數量及任務分工
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重點產品樣品在五一、國慶、次年元旦前開展,全年共抽查3次。抽樣時間分別為4月1日前、9月1日前、12月1日前,全年共抽檢樣品40批次。
重點產品和獲證產品監督抽查工作,由區農業農村局綜合科(農業)具體實施;抽樣時間、抽樣地點、抽樣品種和批次,由抽樣單位根據生產實際情況確定。
三、監督抽查抽樣要求
(一)抽樣標準。種植業樣品抽樣方法按照《農藥殘留分析樣本的采樣方法》(NY/T 789)和《蔬菜抽樣技術規范》(NY/T 2103)執行。抽樣程序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監督抽查有關規定執行。
(二)現場抽樣。農產品監督抽查工作由抽樣單位會同檢測單位共同完成。實施監督抽查抽樣時,持有執法證件的抽樣人員應不少于2名。
(三)現場制備及封存樣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應當現場制備和封存樣品,現場制備的樣品分為三份(檢測樣、復檢樣、備份樣),分別進行封存。封簽須由2名具有執法證件的抽樣人員及被抽查單位簽字、蓋章。檢測樣和備份樣交承檢單位進行檢測,并填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樣品移交確認單》(格式見附件2-1)。復檢樣由抽樣單位保存,保存條件應在-20℃左右。
(四)拒絕抽樣的處理。凡被確定的抽檢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抽檢的,抽樣人員應當立即告知拒絕抽樣的法律責任及處理措施。被抽查人仍然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現場填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拒檢確認書》(附件2-2),由抽樣人員和見證人現場共同簽字,并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2年第7號)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被抽查農產品以不合格論處。
四、檢測項目、方法及判定依據
種植業產品:甲胺磷、甲拌磷、氧樂果、水胺硫磷、甲基異柳磷、克百威、涕滅威、氟蟲腈、毒死蜱、三唑磷、樂果、乙酰甲胺磷、滅多威、噻蟲嗪、啶蟲脒、多菌靈、吡蟲啉、阿維菌素、腐霉利、烯酰嗎啉、嘧霉胺、滅蠅胺。
檢測方法和判定依據見附件2-3。
五、檢測結果確認及報送
(一)監督抽查結果確認。承檢單位在獲得樣品后,應及時按照標準進行檢測。經檢測判定為不合格的,應當在24小時內將檢測結果告知區農業農村局綜合科(農業)并郵寄不合格樣品相關材料(包括樣品抽樣單及《檢驗報告》原件2份)。由區農業農村局綜合科(農業)組織啟動執法程序,告知生產經營檢測結果,及時立案并開展調查取證。被抽查單位(人)對抽檢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5日內,向區農業農村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工作由區農業農村局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對復檢樣進行復檢。復檢結果與原結果一致的,復檢費用由申請復檢的被抽查單位(人)承擔;復檢結果與原結果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原檢測機構承擔。
(二)監督抽查結果報送。承檢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樣品檢測,及時將不合格樣品信息報送區農業農村局綜合科(農業)。承檢機構分別于5月15日、10月15日、次年1月15日前將檢測結果匯總后報區農業農村局。
六、執法查處情況報送
抽樣單位要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及時組織開展執法查處工作,并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報區農業農村局。
附件:2-1.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樣品移交確認單
2-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拒檢確認書
2-3.2025年連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檢測方法和判定依據
2-4.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不合格結果通知單
附件2-1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樣品移交確認單
收樣時間 |
年月日時 |
|
樣品件數 (含備用樣品) |
||
樣品編號 |
||
文書檢查記錄 |
抽樣單信息:□與樣品相符 □與樣品不符 |
|
樣品檢查記錄 |
封 條:□完好 □有破損 樣品數量:□滿足要求 □不滿足 樣品狀態:□正常 □異常 |
|
樣品移交 確認結果 |
□接收 □拒收 拒收理由: |
|
抽樣單位樣品移交人簽字: |
檢測機構樣品確認人簽字(蓋章): |
|
此單一式兩聯,由檢測機構、抽樣單位分別留存。
附件2-2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拒檢確認書
被抽查單位 |
單位名稱 |
|||
單位地址 |
||||
產品名稱 |
||||
法定代表人 |
聯系電話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抽樣 單位 |
單位名稱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事實認定(拒檢過程描述): 抽樣單位(公章) 抽樣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
||||
備注: |
||||
此單一式三份。第一聯交任務下達部門,第二聯抽樣單位留存,第三聯交被抽查單位。
附件2-3
2025年連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檢測方法和判定依據
種植業產品抽檢參數 |
檢測方法 |
判定依據 |
甲胺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亞砜)、氧樂果、水胺硫磷、甲基異柳磷、克百威(包括3-羥基克百威)、涕滅威(包括涕滅威砜和涕滅威亞砜)、毒死蜱、三唑磷、樂果、乙酰甲胺磷、滅多威、腐霉利、多菌靈、吡蟲啉 |
NY/T761-2008 或 GB 23200.8-2016或 GB/T 20769-2008 GB/T 23200.113-2018 GB/T 23200.121-2021 |
GB2763 |
氟蟲腈(包括氟甲腈、氟蟲腈硫醚、氟蟲腈砜)、啶蟲脒、嘧霉胺、烯酰嗎啉、噻蟲嗪 |
GB 23200.8-2016或 GB/T 20769-2008或 GB/T 23200.113-2018 GB/T 23200.121-2021 |
|
滅蠅胺 |
GB 23200.8-2016或 GB/T 20769-2008或 GB/T 23200.113-2018 |
|
阿維菌素 |
GB/T23200.19 GB/T 23200.121-2021 |
注:國家現行有效方法(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農業農村部公告等)也可以使用,但方法最低檢出限必須滿足判定依據限量值。
附件2-4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不合格結果通知單(編號)
(被抽查單位名稱):
按照連云區農業農村局《2025年連云區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方案》要求,我單位于年月日對你單位生產的(農產品名稱)進行了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檢驗結果為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驗報告附后。
收到此通知單后,請填寫回執并寄回。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請于收到通知單之日起5日內向我單位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并提交相關說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承認檢測結果。
聯系人:
電話、傳真:
地址、郵編:
(行政主管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
檢驗結果確認回執(編號)
( )我單位對檢驗結果無異議;
( )我單位將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
(受檢人簽字/受檢單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