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66001/2025-00023 | 分 類 | 其他/其他 / 批復 |
發布機構 | 經發局 | 發文日期 | 2025-03-24 |
標 題 | 關于移民安置規劃交通復建道路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 ||
文 號 | 連區經發〔2025〕4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移民安置規劃交通復建道路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連云區住建局:
你單位《關于申請批復移民安置規劃交通復建道路項目建議書的請示》(連區建〔2025〕41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恢復龍潭路等道路原有通行功能,同意你單位實施移民安置規劃交通復建道路項目。
二、項目建設單位:連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項目建設地點:連云港市連云區。
四、建設內容:龍潭路復建道路路線全長3.34km,道路等級為四級公路(II類),設計速度15km/h,為單車道公路,路基寬5m,路面寬度4m,路面結構類型瀝青混凝土路面。留云嶺復建道路全長0.21km,道路等級為四級公路(II類),設計速度15km/h,為單車道公路,路基寬5m,路面寬度4m,路面結構類型瀝青混凝土路面。上水庫復建道路路線全長1.80km,道路等級為四級公路(II類),設計速度15km/h,為單車道公路,路基寬5m,路面寬度4m,路面結構類型瀝青混凝土路面。
五、項目總投資:總投資4100.14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本工程實施不得新增政府隱性債務。
六、建設周期:12個月。
七、項目代碼:2503-320703-04-01-233776。
本批復有效期12個月,自簽發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辦結下一步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手續,或未開工建設,需要延長有效期的,項目單位應當在批復文件有效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請延期。請據此開展項目各項前期工作,落實各項建設條件,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局審批。此批復不作為招投標的依據。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