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66001/2025-00031 | 分 類 | 其他/其他 / 批復 |
| 發布機構 | 經發局 | 發文日期 | 2025-07-09 |
| 標 題 | 關于板橋街道農村水環境生態治理項目一期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 ||
| 文 號 | 連區經發〔2025〕83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關于板橋街道農村水環境生態治理項目一期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 ||
| 時 效 | 有效 | ||
關于板橋街道農村水環境生態治理項目一期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板橋街道辦事處:
你單位《關于報請批準板橋街道農村水環境生態治理項目一期項目建議書的請示》(板辦發〔2025〕10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提升板橋街道鳳凰河水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綜合治理能力,進一步改善板橋街道人居環境質量,同意你單位實施板橋街道農村水環境生態治理項目一期。
二、項目建設單位:板橋街道辦事處。
三、項目建設地點:板橋街道躍進社區小鹽場。
四、建設內容:利用板橋街道鳳凰河周邊的坑塘水面建設生態處理池塘,項目占地約36畝(約2.4公頃),容量約為7000立方米。新建翻水站1座及進出水系統,翻水量為每小時500立方米;種植陸域植被約2000平方米;新建圍欄約1000米;購置視頻監控10套;新建1座控制室等配套設施。
五、項目總投資:項目總投資151萬元,資金來源為上級環保資金。本工程實施不得新增政府隱性債務。
六、建設周期:6個月。
七、項目代碼:2507-320703-04-01-712471。
本批復有效期12個月,自簽發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辦結下一步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手續,或未開工建設,需要延長有效期的,項目單位應當在批復文件有效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請延期。請據此開展項目各項前期工作,落實各項建設條件,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我局審批。此批復不作為招投標的依據。
此復。
連云區經發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