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0-00014 | 分 類 | 衛生、體育/衛生 / 通告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0-02-05 |
標 題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防控疫情、群防群治”十項措施的通告 | ||
文 號 | 連區政發〔2020〕2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防控疫情、群防群治”十項措施的通告
- 時間:2020-02-05 20:36:29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當前是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關鍵時期,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進一步落實《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措施的通告》要求,連云區人民政府決定自即日起實施“防控疫情、群防群治”十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廣大市民和來區人員要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強個人防護,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風,堅決做到不串門、不集聚、不扎堆,盡量不外出,出門佩戴口罩。
二、全區所有單位、村莊、小區等全面實行封閉式管理,加強人員進出管理和體溫檢測,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必須及時就診,并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況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四、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及疫情重點地區接觸史,應登記未登記的人員,須立即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不主動報告、拒絕接受測溫、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及時通風,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紅事”停辦,“白事”簡辦,并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七、各單位要盡量減少人員聚集,開展體溫檢測,辦公區每日消殺、定時通風。職工食堂采取“集中訂餐、統一取餐、分散就餐”方式,最大限度控制集中就餐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掌握和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區內各類企業不得早于2月9日24時前開(復)工,鼓勵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推遲復工;企業在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復工,未經批準復工的企業不得提前召集人員返區,返區人員需經醫學隔離14天通過后方可返崗工作。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物業企業等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巡查以及防疫物資安全管理。
十、所有黨員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全體市民要自覺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弘揚正能量。對于編造、傳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歡迎全區人民通過12345服務熱線向政府舉報問題、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