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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
| 索 引 號 | 分 類 | 其他 /決議 | |
| 發(fā)布機構 | 連云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fā)文日期 | 2016-12-27 |
| 標 題 | 關于舉辦全民參保登記業(yè)務培訓的通知 |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
| 時 效 | 有效 | ||
關于舉辦全民參保登記業(yè)務培訓的通知
- 時間:2016-12-27 00:00:00 來源:連云區(qū) 閱讀次數(shù):
各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為全面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連云港市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連政辦發(fā)〔2016〕3號)文件精神,指導全區(qū)全民參保登記工作穩(wěn)步推進,根據(jù)《關于舉辦全民參保登記業(yè)務培訓的通知》(連社險〔2016〕11號)的統(tǒng)一安排,決定舉辦連云區(qū)全民參保登記工作業(yè)務培訓。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各街道、社區(qū)(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負責人員、相關工作人員參加。
二、培訓時間
2016年7月20日上午9點15分,為期半天。
三、培訓地點
南巷社區(qū)二樓會議室(長江一號小區(qū)院內)。
四、培訓內容
全民參保登記相關政策、經(jīng)辦流程、入戶調查技巧及相關工作要求。
五、有關要求
(一)各街道人社服務中心、社區(qū)(村)人社服務站要從有利工作推進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培訓工作的重要性,注意調動相關業(yè)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增強主動性。
(二)各街道人社服務中心、社區(qū)(村)人社服務站要認真組織,檢查督促,確保完成參加培訓任務。
(三)參訓人員參加培訓前要妥善安排好工作,確保按時和全程參加培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若確實不能按時參加培訓,須事先向所在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人告假)。
聯(lián) 系 人:郭小青成夢麗
聯(lián)系電話: 82234630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