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校園餐”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公告
- 時間:2024-12-26 16:57 來源:連云港市場監管 閱讀次數:
為鞏固拓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成果,縱深推進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鼓勵社會公眾、“校園餐”生產經營單位內部人員及相關知情人參與監督,充分發揮社會共治作用,及時發現和控制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保障校園食品安全。依據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轉發<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市監規〔2022〕2號)和《市場監管總局 財政部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等有關規定,現就連云港市“校園餐”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舉報對象
全市范圍內的“校園餐”生產經營主體,包括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外供餐單位、校園食材供應商等。
二、舉報獎勵范圍
對于舉報下列“校園餐”食品安全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的,予以獎勵。
(一)“校園餐”經營主體未依法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備案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以及超范圍經營的;
(二)“校園餐”經營主體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的;
(三)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添加非食用物質生產經營“校園餐”食品的;
(四)“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六)“校園餐”經營場所環境衛生臟亂差,所使用的容器、工具、設備、餐飲具和食品原材料未按規定清洗、消毒、保潔,不符合安全、無害要求的;
(七)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校園餐”重大違法行為。
三、舉報途徑
廣大人民群眾可通過消費熱線、網站、電話、傳真、郵寄、現場窗口反映等方式,對“校園餐”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投訴舉報并提供相關材料和證據。舉報內容要真實,不得捏造、歪曲事實、惡意誹謗。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及時受理、依法處置。市場監管部門將對舉報人信息予以保密。舉報獎勵的等級認定、實施等最終解釋權,由負責舉報調查辦理、作出最終處理決定的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連云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投訴舉報方式
投訴舉報熱線:12315或12345
投訴舉報網站:12315平臺
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舉報電話:0518-82328969(傳真:0518-82310043)
郵編、地址:222042,連云區廣州路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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