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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
| 索 引 號 | 14258248/2021-00250 | 分 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其他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1-10-25 |
| 標 題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政辦〔2021〕3507號 辦文單的回復意見 | ||
| 文 號 | 連區政發〔2021〕111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
| 時 效 | 有效 |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政辦〔2021〕3507號 辦文單的回復意見
- 時間:2021-10-25 10:00:11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市政府:
2021年10月19日,《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推進生態環境部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第四輪次)交辦問題整改的函》收悉后。我區高度重視,對照問題清單,認真抓好整改落實。目前,涉及我區的2個問題均已完成整改。現將具體情況回復如下:
一、連云港華樂合金集團有限公司:1.接入原酸洗廢氣處置設施排放口編號DA019的排氣筒道仍未整改;2.鋼帶酸洗工段酸霧處理設施新增排放口仍未納入許可證。
1.接入原酸洗廢氣處置設施排放口編號DA019的排氣筒道仍未整改的問題。原酸洗廢氣處置設施排放口編號DA019的排氣筒道現已拆除,新的采樣口已按規范設置完成。
2.鋼帶酸洗工段酸霧處理設施新增排放口仍未納入許可證的問題。鋼帶酸洗工段酸霧處理設施新增排放口已并入原有帶許可證的酸霧塔煙囪。
二、連云港市工投集團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廢氣自動監測設備運行不規范。
目前,廢氣自動監測設備運行正常,尾氣排放指標合格。因活性炭纖維的吸附能力下降,存在超標排放的風險,現已要求該公司安排專人按時測量排氣筒VOC值,按時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并記錄拍照,定期更換保養設備并做好記錄,我區生態環境部門將繼續做好監督檢查,確保廢氣自動監測設備運行規范。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