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15-X/2022-00008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通知 |
發布機構 | 住建局 | 發文日期 | 2021-12-31 |
標 題 | 關于嚴禁將物業服務項目整體外包委托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建〔2021〕13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嚴禁將物業服務項目整體外包委托的通知
各街道物管辦、物業服務企業、各業主委員會:
《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他人……”物業服務項目整體外包委托將導致物業服務責任主體不明確,業主權益難以保障等問題。
為進一步規范全區物業服務行業秩序,指導監督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合規運營,現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立即開展自查自改工作。請各街道物管辦對轄區內物業服務項目(含商業辦公項目)即日起開展專項檢查,一經發現存在物業服務項目被整體轉包行為的,依據《區委辦公室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進一步推進鄉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連區委辦〔2021〕68號)相關文件,依法查處,并抄送我局。我局將依據《連云港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等法規,采取扣減信用分、限制招投標、取消評先評優等行業處罰措施,積極配合做好行業監管、協調聯動等工作。
特此通知
連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