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3113/2024-00003 | 分 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統計局 | 發文日期 | 2023-06-21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區統計局內部考核獎懲辦法》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創建團結、務實、高效、創先爭優型機關,爭創一流業績,激勵機關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本著公正公開,獎優罰劣的原則,對照省市區相關統計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連云區統計局內部考核獎懲辦法》的通知
為創建團結、務實、高效、創先爭優型機關,爭創一流業績,激勵機關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本著公正公開,獎優罰劣的原則,對照省市區相關統計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組織領導
年度創先爭優崗位工作目標推進情況,由局考核小組組織實施考核,考核小組由局長、分管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建立檢查、督促、獎勵、問責等考核督查推進機制。
二、考核對象
局全體負責專業人員。
三、考核內容
(一)基本考核項目總分為100分。
1、民主測評計分。
廉能建設20分:考核德、能、勤、績等方面。
2、績效考核計分
統計臺帳10分。建立健全專業統計臺賬,統計調查對象臺賬,加強對專業涉及到的統計調查對象統計臺帳(統計原始記錄、資料、檔案)建設的檢查、督促和指導。
組織基層統計10分。加強對基層單位統計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和指導,保證基層統計報表按時、準確上報。
年定報30分:主要考核年定報(含專項調查)。每一專業市局年終考核優秀的加5分,良好的加3分,合格的不扣分,末位的扣1分。對于市里沒有考核的專業,采取由專業申報,由考核小組考評好、較好、一般,考評辦法另行規定。
信息、分析30分:省、市內網動態信息1分/篇,省、市內網分析3分/篇,兩辦信息2分/篇,兩報信息2分/篇,美麗連云2分/篇,《統計分析》5分/篇,《新華日報》5分/篇、省級媒體以上10分/篇,重點交辦事項3分/篇。
(二)加減分項目
1、加分項目。
(1)個人獲獎情況:國家、省、市(包括區)級分別計3分、2分、1分。
(2)集體獲獎情況:個人獨自承擔的,國家、省、市(包括區)級分別計4分、3分、2分;對于共同承擔獲獎,按國家、省、市分別給予主要承擔人3分,2分、1分;其他參與人相應減半。
(3)在全市統計分析評比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計5分、3分、2分;統計分析獲得局評比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計5分、3分、2分(市局與區局評比分數不重復計算)。
(4)得到省、市統計部門認可并以書面材料在省市會議或刊物上介紹經驗的,每次分別加2、1分。兩報重頭稿件、連云港電視臺每次采用分別加2分;省以上媒體每次采用加3分。
2、減分項目
重點考核在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等方面的情況,采取扣分制。
(1)接到效能中心和其他部門針對性投訴一次扣4分。
(2)正式文本及對外提供材料出現文字或數據差錯一次分別對相應責任人扣1分。
(3)工作明顯失誤一次扣2分。
(4)違反工作紀律,無故遲到早退發現一次扣0.5分。
(5)值班不在崗、工作時間上網游戲聊天、上與工作無關娛樂網站發現一次扣1分。
(6)違反軟環境等規定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四、考核方式
由局考核小組組織實施考核,考核小組由局長、分管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
五、獎懲辦法
1、獎勵。設目標考核獎、信息分析優秀獎、重點工作創新獎。
目標考核綜合獎:設置一、二、三等獎各1名。
信息、分析優勝獎:信息、分析被國家、省、市(區)采用每篇分別計6分、3分、1分與18分、9分、3分,每季度對全面撰寫信息分析量質雙高,為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的,按信息分析得分情況給予一定激勵(具體激勵政策由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信息、分析被區以上主流媒體采用(或被主要領導批示)按媒體級別分別乘以系數2、1.5、1.2系數。
重點工作創新獎:在全區全局全系統創先爭優成效顯著、獲得上級部門表彰或經驗推廣的重點工作,經局考核領導小組研究評定,并對承擔人員進行嘉獎。
2、懲戒。專業人員每年扣分累計20分以上、工作失誤造成重大影響的,取消全年目標考核綜合獎資格。對綜合得分位居末尾的,由黨組進行誡勉談話或局領導班子進行問責。
六、考核兌現
年末由局考核測評小組扎口匯總,以全年綜合得分為兌現目標考核獎的依據。
七、本辦法自2023年試行,如有與上級相關政策沖突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連區統[2013]9號考核獎懲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