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55245688-2/2014-00032 | 分 類 | 其他 / 公告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商務局 | 發文日期 | 2014-10-23 |
標 題 | 連云區商務局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吃空餉”、“在編不在崗”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商務局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吃空餉”、“在編不在崗”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連區商[2014]56號
連云區商務局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吃空餉、在編不在崗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加強我局機關事業企業單位人員管理,嚴肅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財政管理紀律,根據《關于在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中開展八大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蘇群組發〔2014〕28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全省機關事業單位深入開展吃空餉、在編不在崗、超編進人等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14〕289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在編不在崗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連人社發[2014]299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現就做好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吃空餉、在編不在崗專項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強化財政供養人員工資監管,推進編制、財政、人事制度改革,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工作作風轉變。通過專項治理,澄清機構編制、財政供養人員工資和工作關系底數,堅決糾正財政供養人員占編制、不上班、吃空餉等不正之風和突出問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二、治理范圍
局機關、行政及各單位人員和下屬企業單位相關人員。
三、治理對象
全面整治自2005年9月《關于對吃空餉問題開展督促檢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05〕25號)印發以來,仍采取虛報、瞞報、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等不正當方式,侵占財政資金,增加財政供養負擔的吃空餉和在編不在崗行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吃空餉
1.空掛人員(從未在單位上過班)。
2.在編人員長期不到崗上班但仍然領取工資待遇者。
(1)離職、辭職、辭退(解聘)、留職停薪、離崗創業、落聘待崗、長期休病假等,仍在原單位正常領取工資待遇(含津貼補貼、補助、目標獎等,下同)的。
(2)在職職工已故或被宣告失蹤,仍正常發放工資待遇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被司法機關羈押和受到刑事處罰,但工資待遇未按規定處理到位的。
(4)請假(出國、學習等)逾期不歸,或以其它理由擅自脫離工作崗位,但仍在原單位正常領取工資待遇的。
(5)經批準提前退二線或各級領導職務人員改任非領導職務后不在崗的。
3.以借用(調)名義不上班領工資或多頭領取工資待遇者。
(1)以借用(調)名義,擅自脫離工作崗位,但仍在原單位正常領取工資待遇的。
(2)在企業、協會、其它社會組織(團體)兼職,或跨單位、跨系統任職,領取雙重或多重工資待遇的。
4.其它吃空餉情形。
(1)單位隱瞞在編不在崗人員情況虛報(列)冒領工資挪作他用的。
(2)已調整工作崗位,但未按規定辦理核減編制、轉移工資關系等手續,在原工作單位和現工作單位均領取工資待遇的。
(3)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人員,仍領取在職人員工資待遇的。
(4)在職職工超標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發放各種名目補助的。
(5)離退休(退職)人員已故或被宣告失蹤,仍正常發放離退休(退職)費的。
(6)離退休職工從社會保險機構領取養老保險金,又同時從財政領取離退休費的。
(7)不符合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或以前符合、現在不符合有關規定,仍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
(8)不在特定工作崗位工作,違反規定領取特崗津補貼的。
(9)未經審批超職務職級兌現工資待遇的。
(二)在編不在崗
空掛人員、留職停薪、離崗創業、長期曠工、請假(出國、學習等)逾期不歸等仍保留編制(人事、檔案關系)但不領工資待遇的人員。
以上吃空餉、在編不在崗情形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人。
四、具體處理辦法
1.對吃空餉人員違規獲得的各項工資待遇要予以追繳。
2.對違規辦理進人手續的空掛人員要辦理清退手續。
3.對離職、留職停薪、離崗創業、長期曠工、請假(出國、學習等)逾期不歸等仍保留編制(人事、檔案關系)的人員,應當通知其返回,并根據過錯程度和責任分擔等情況分別作出如下處理:對不適宜給予解除人事關系處理的人員,要重新聘用(競聘)或安排適當工作;鼓勵這類人員辦理辭職、辭聘手續,解除人事關系;對符合辦理辭退、解聘條件的人員,以及在規定的期限內拒不返回辦理相關手續或接受處理的人員,要按照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辭退、解聘有關規定辦理辭退或解聘手續,解除人事關系。
對上述解除人事關系的人員,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人事檔案轉移和社會保險關系等銜接工作。
4.對單位隱瞞上述人員情況虛報(列)冒領工資挪作他用的,要追回虛報(列)冒領的工資。
5.對已調整工作崗位,但未按規定辦理核減編制、轉移工資關系等手續的人員,應及時辦理核減編制、轉移工資關系。
6.對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人員,要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發放退休人員待遇。
7.對辭職、辭退(解聘)人員要及時辦理手續,解除人事關系。
8.對長期休病假人員在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省人事廳《關于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待遇的通知》(蘇人通〔1998〕130號)規定辦理。
9.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不得在企業兼職;在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組織兼職(均須經組織批準),不得在兼職單位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在企業、非營利性組織兼職(均須經組織批準),不得在兼職單位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
10.因政策規定出現的提前離崗人員、退二線人員和落聘待崗人員,不在此次專項治理處理的范圍。
五、方法步驟
(一)組織準備階段(2014年9月1日-10月22日)
制定全局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吃空餉、在編不在崗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報區委、區政府審批。召開全局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吃空餉、在編不在崗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部署,設立監督電話,公布聯系方式,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二)實施階段(2014年10月22日-10月31日)
1.自查自糾。各單位嚴格對照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吃空餉、在編不在崗情形。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徹查,摸清吃空餉、在編不在崗的行為方式、起止時間、金額總數等,填寫《吃空餉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1)、《吃空餉人員處理情況匯總表》(附件2)、《吃空餉人員處理情況統計表》(附件3)、《在編不在崗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4)、《在編不在崗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5)、《在編不在崗情況統計表》(附件6)、《在編人員花名冊》(附件7)、《離退休人員花名冊》(附件8)、《專項治理工作清理相關文件情況統計表》(附件9),提交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2.治理公示。各單位將《吃空餉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1)、《吃空餉人員處理情況匯總表》(附件2)、《吃空餉人員處理情況統計表》(附件3)、《在編不在崗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4)、《在編不在崗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5)、《在編不在崗情況統計表》(附件6)、《在編人員花名冊》(附件7)、《離退休人員花名冊》(附件8)、《專項治理工作清理相關文件情況統計表》(附件9)、本方案規定的治理范圍、對象和具體處理辦法,在本單位張榜公示5個工作日(身份證信息不作為公示內容,下同)。公示須設立舉報電話(局舉報電話:81888039、區人社局舉報電話:81888097)。對查出的問題和處理結果經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有變化的,須再次公示5個工作日。
3.檢查督辦。局專項治理工作機構將會同區有關部門開展檢查督辦,重點審核各單位編制、人員情況,年度財政預算及核撥人頭經費情況,工資統發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征繳情況,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等。
(三)總結鞏固階段(2014年11月1日-11月20日)
公示無異議的,各單位正式填寫相關表格,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報單位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各部門(單位)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本部門(單位)開展專項治理的工作情況;查出的問題和整改情況;責任追究和完善制度措施;對專項治理工作建議等。
本單位的總結材料和相關表格等書面材料各一式5份(同時報送電子檔)于11月10日前分別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組建工作班子,建立協調機制,強化工作責任,精心部署落實。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紀委(監察局)、區編辦、區財政局、區審計局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區委組織部牽頭負責區直黨群系統人員和區政府系統副科級及以上人員的專項治理工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負責區政府系統股級及以下人員;區紀委(監察局)負責對相關違規違紀人員的責任追究;區編辦負責審核區各單位編制、人員情況;區財政局負責審核區各單位年度財政預算、工資統發及人頭經費核撥情況;區審計局負責將專項治理工作納入日常審計內容。設立監管舉報電話:區委組織部82309159,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1888097,區紀委(監察局)81888063,區編辦81888045,區財政局82313367,區審計局82323932。局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曹越冬
副組長:楊定國、江希軍
成員:喬海芹、陶明剛、李本立、王士成
具體事項由江希軍、喬海芹、陶明剛負責。
監管舉報電話:區商務局81888039。
(二)嚴格政策標準。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治理工作,要把治理工作作為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糾正四風的重要內容,切實抓好落實。各單位一把手作為專項治理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履職盡責,掌握序時進度,扎實開展好專項治理工作,不得擅自放寬政策、降低標準。對自行制定造成吃空餉、在編不在崗的土政策,一律予以廢止。
(三)務求整治實效。要確保治理工作不走過場、全面覆蓋,各單位在自查自糾階段要認真查對機構編制實名制數據庫,查對人員身份,查對人員調進調出行政關系,查對工資底冊,查對在編在崗情況,查對審批手續等。對查出的吃空餉、在編不在崗人員,一律立即停止違規發放工資待遇;對已違規發放的資金,要予以追繳。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組織開展此次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財政管理工作紀律,對工作不力、瞞報漏報、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嚴肅查處,要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黨政紀責任;涉及違法的,要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專項治理咨詢電話及聯系方式:
區委組織部干部科:咨詢電話82309159;電子郵箱Lyq82309159@163.com; 通信地址:連云區西墅路1號區政府A區601室。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81888097;電子郵箱Lyqrsjbgs@163.com; 通信地址:連云區西墅路1號區政府B區102室。
區商務局:咨詢電話81888039;電子郵箱lyglyqswj@163.com; 通信地址:連云區西墅路1號區政府B區3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