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3915/2022-00090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氣象、水文、測繪、地震 / 通知 |
發布機構 | 云山街道 | 發文日期 | 2022-04-30 |
標 題 | 關于印發《云山街道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通知 | ||
文 號 | 云辦發〔2022〕4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切實加強我街道防汛抗旱工作,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指揮到位、落實到位,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高度穩定,云山街道制定以下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云山街道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通知
為切實加強我街道防汛抗旱工作,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指揮到位、落實到位,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高度穩定,云山街道制定以下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江蘇省防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和文件,結合我街道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我街境內發生的洪澇干旱災害預防和應急處置。
災害包括:河庫洪水、雨澇、風暴潮、山洪、干旱和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涵閘倒塌等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
三、編制目的及基本原則
(一)編制目的
做好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和處置工作,保證防汛抗旱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提高防汛抗旱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水旱災害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分部門負責。按行政區域實行包片管理,以各村(居)委會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街道各有關部門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居)的應急處置工作。
3、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預防與處置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強化預防和應急處置的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4、統籌兼顧,服從全局。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流域區域兼顧,突出重點,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堅持第一時間響應,實行社會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上下聯動。
四、基本情況
云山街道地處北云臺山南麓,東與田灣核電站接壤,西連新港城大道,南與市開發區為鄰,東西長12公里,下轄4個行政村、1個社區,現有流域性河道排淡河;區域性河道李莊水庫、北排淡河及村級河道8條。
五、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街道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孫愷同志任指揮,街道分管領導劉帆、街道黨工委宣傳委員盛大波、云山派出所所長魏然、云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顧曉華等同志擔任副指揮,相關部門及各村居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街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組織全街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街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村(居)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并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六、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干旱災害預警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七、災害分級
按照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水旱災害、重大水旱災害、較大水旱災害和一般水旱災害。
1、特別重大水旱災害
以下水旱災害為特別重大災害:
(1)水利發布洪水紅色預警將影響我街道;
(2)氣象條線發布暴雨紅色預警將影響我街道;
(3)水利條線發布水情干旱紅色預警將影響我街道;
(4)李莊水庫水位達到18.19米,且水庫水位持續上漲;
(5)流域性防洪工程發生特別重大險情、多處區域性骨干防洪工程或區域性河道發生決口,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6)因洪水影響需轉移1000人以上;
(7)區防指針對我街啟動防汛、干旱Ⅰ級響應。
2、重大水旱災害
以下水旱災害為重大災害:
(1)水利條線發布洪水橙色預警將影響我街道;
(2)氣象條線發布暴雨橙色預警將影響我街道;
(3)水利條線發布水情干旱橙色預警將影響我街道;
(4)李莊水庫水位達到18.0-18.19米,且水庫水位持續上漲;
(5)流域性防洪工程、區域性骨干防洪工程、水庫大壩等出現重大險情或小型水庫出現垮壩,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6)因洪水影響需轉移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7)區防指針對我街啟動防汛、抗旱Ⅱ級響應。
3、較大水旱災害
以下水旱災害為較大災害:
(1)水利條線發布洪水黃色預警將影響我街道;
(2)氣象條線發布暴雨黃色預警將影響我街道;
(3)水利條線發布水情干旱黃色預警將影響我街道;
(4)李莊水庫水位達到17.8-18.0米,且水庫水位持續上漲;
(5)流域性防洪工程、區域性骨干防洪工程、水庫大壩等出現較大險情;
(6)區防指針對我街啟動防汛、抗旱Ⅲ級響應。
4、一般水旱災害
(1)水利條線發布洪水藍色預警將影響我街道;
(2)氣象條線發布暴雨藍色預警將影響我街道;
(3)水利條線發布水情干旱藍色預警將影響我街道;
(4)李莊水庫水位達到17.30-17.8米,且水庫水位持續上漲;
(5)流域性防洪工程、區域性骨干防洪工程、水庫大壩等出現一般險情;
(6)區防指針對我街啟動防汛、抗旱Ⅳ級響應。
八、應急響應
根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的水旱災害分級,啟動相應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特別重大水旱災害時,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指揮或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必要時,由黨工委、辦事處部署有關工作;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按照權限做好水庫、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群眾。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重大水旱災害時,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指揮或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變化;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按照權限做好水庫、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群眾。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較大水旱災害時,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變化;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群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水庫、組織水庫、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一般水旱災害時,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變化,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等相關工作。
九、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后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響應級別,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后,再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十、預案的實施
預案啟動后,街道防指統一指揮村居及各有關部門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街道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并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有關部門,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并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街道防指各成員部門及有關村居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村居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人民武裝)負責所屬應急分隊及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并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村居轉移危險地方的群眾。成員部門分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街道政法和社會治理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人民武裝)、派出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災。干旱發生地的村居組織全社會力量抗旱救災。街道政法和社會治理辦公室、派出所協助調處理水事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三)應急資金保障。街道經濟發展與農業農村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等部門負責街道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
(四)醫療衛生保障。街道社會事業辦公室、云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單位指導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災害發生的村配合街道黨政辦公室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后勤保障。
(六)災后重建。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條件允許可提高標準重建。汛情旱情解除后,對經批準的臨時工程和設施須盡快拆除,恢復原狀。
各村(居)委會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每個村居必須成立20人以上的搶險突擊隊,并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十一、附則
(一)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街道防指報街道進行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防洪法》《水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本預案由云山街道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