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48-3/2018-00004 | 分 類 | 其他 /決議 |
發布機構 | 墟溝街道辦事處 | 發文日期 | 2018-04-02 |
標 題 | 關于成立社區食品安全工作站(宣傳站)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墟辦〔2018〕1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食品安全工作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成立社區食品安全工作站(宣傳站)的通知
關于成立社區食品安全工作站(宣傳站)的通知
各社區、各轄管公司、各部門:
為了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綜合監管的能力和水平,開展豐富多樣的食品安全宣傳和法制、科普教育工作,根據《江蘇省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考評指標》要求,特成立社區食品安全工作(宣傳) 站。
一、指導思想
以黨中央、國務院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加大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力度,通過采取有力措施,整合監管力量,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水平,為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組織機構
成立由社區主要領導擔任站長的食品安全工作(宣傳)站,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日常事務由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負責。
三、工作職責
1、負責本區域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執法協助、宣傳教育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2、支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展開監督管理工作。
3、建立食品安全協管員或者信息員等隊伍,協助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4、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宣傳工作。每雙月出一期宣傳欄,每季度發表1~2篇食品安全新聞報道,增強廣大居民對食品安全的參與意識,提高食品經營者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廣大居民的自我保護能力。
5、收集、整理、匯總食品安全檔案。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會議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宣傳)站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項,部署食品安全有關專項整治及其他統一行動;檢查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等。
五、監督檢查
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將不定期對社區食品安全工作(宣傳)站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墟溝街道辦事處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