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48-3/2020-00003 | 分 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墟溝街道 | 發文日期 | 2020-01-22 |
標 題 | 關于印發墟溝街道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其他〔〕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墟溝街道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墟溝街道危險化學品安全
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社區、公司,各有關部門:
《墟溝街道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已經街道辦事處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墟溝街道辦事處
2020年1月22日
墟溝街道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按照省、市、區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教訓,鞏固危險化學品三年安全綜合治理成果,持續深化綜合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按照省“3.21”事故教育大會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堅持突出重點和全面整治相結合,進一步樹立新發展理念,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提高預防預警能力、檢查監管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促進全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二、工作目標
加強危險化學品源頭管控,完善危險化學品全鏈條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消除安全監管盲區。全面辨識危險廢物風險,建立危險廢物處置機制,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形成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處置全過程監管體系。全面摸清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隱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提高企業安全生產能力和產業工人素質,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完善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夯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應急預案管理,應急預案演練,提升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能力。全面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行業系統性風險,堅決遏制危險化學品事故以及有重大社會影響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
三、時間進度和工作安排
全街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各社區、公司,各有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細化措施,部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2月至2020年9月)。各社區、公司,各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定期開展督查,及時解決問題,確保按期完成。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社區、公司,各有關部門書面總結經驗成果報街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整治內容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隱患
1.深入排查評估安全風險。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制定的《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全面排查評估各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等各環節的安全風險,突出各行業領域使用危險化學品和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城鎮燃氣經營使用等領域的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評估。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布檔案,形成各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一張圖。(經發中心、安監所、文體中心、城建中心、衛計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排查企業安全風險隱患。依據或參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江蘇省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評估和分級辦法》和《江蘇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深度檢查指導工作指南》,全面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協助區應急管理局對紅橙黃藍企業實施分級分類監管,重點監管紅色企業,發現事故隱患,報告區應急管理局依法查處。(安監所負責)
3.排查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聯系區住建局、區商務局等職能部門,重點排查城鎮燃氣供應設施、城鎮燃氣市場經營、液化石油氣氣瓶及調壓閥、連接管等配件產品質量、餐飲場所燃氣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風險隱患,發現事故隱患,報告區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全面管控消除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城建中心、經發中心、社區和直屬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1.明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綜合治理方案組織實施,安委辦開展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推動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各環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安監所、經發中心、文體中心、城建中心、衛計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體系。明確監管人員,加強監管力量,完善危險化學品監督檢查和排查報告制度。(安監所、經發中心、生態環保中心、城建中心、社區和直屬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監督檢查。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監督檢查,規范檢查內容,完善檢查標準,提高監督檢查的專業性、精準性、有效性。(安監所、經發中心、城建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依法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1.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必須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產風險。建立企業全員、全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街道安委辦牽頭,安監所、經發中心、城建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高企業主要負責人執業能力。在開展日常檢查、宣傳教育工作中,發現法定代表人與實際控制人不一致的,及時告知市場監管部門,督促企業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經發中心、城建中心、安監所、生態環保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高從業人員專業化素質。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在崗履責,明確專業管理技術團隊能力和安全環保業績要求。(生態環保中心、安監所按職責分工負責)企業必須明確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必須配齊具備專業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監所負責)
4.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安全排查和教育引導,配合區職能部門督促涉及“兩重點一重大”企業創建二級標準化,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監所、經發中心、城建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5.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對故意隱瞞重大安全環保隱患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依紀依規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街道紀工委、督查辦、安監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格危險廢物監管
1.開展危險廢物排查整治。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上報區職能部門進行鑒別鑒定,重點整治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能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的貯存、運輸、處置安全。(生態環保中心牽頭,城建中心、安監所、經發中心、衛計中心、社區和直屬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危險廢物監管機制。安監所要切實承擔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督管理兜底責任,生態環保中心依法對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等進行監督管理。安監所和生態環保中心建立監管協作和聯合檢查工作機制,密切協調配合,實現信息及時、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各項工作。加強有關部門聯動,建立聯合協作制度,健全覆蓋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處置全過程的監管體系。(生態環保中心、安監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嚴格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加強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能力建設,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完善企業備案制度,按照“誰產生、誰處置”的原則,及時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含裝載危險化學品船舶的洗倉水),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過程的環境安全管理。(生態環保中心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五)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宣傳教育
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加強公益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開展常態化應急演練,教育引導社區居民開展風險隱患自查自改和監督報告,積極推進安全風險網格化管理,不斷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對危險化學品的科學認知水平。(安監所牽頭,社區和直屬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工作要求
街道成立辦事處主任任組長,相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街道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街道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委辦,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街道各有關部門,社區和直屬公司明確專門人員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各社區、公司,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完成時限,結合街道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任務分工方案中相關危險化學品整治內容,制定本單位、本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各社區、公司,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分別于2020 年2月8日、2020年7月中旬前向街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2020年12月8日前形成書面總結報街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街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并列入年度目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