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2-5/2017-00012 | 分 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連島街道辦事處 | 發文日期 | 2017-04-13 |
標 題 | 關于成立連島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 ||
文 號 | 連街辦發〔2017〕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有關單位(部門),村(社區): 為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組織機制,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因人事變動,經研究,決定成立連島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具體情況如下: 主 任:李 慧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事處主任 副主任: 蘇宜軍 度假區社會事業局局長 洪 健 度假區財經辦主任 金 琦 連島街道黨工委委員、邊防派出所所長 倪 潮 連島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 李 俊 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海洲灣分局局長 楊志新 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人員及成員單位: 楊雪波 連島街道財政所 顧 東 連島街道經濟發展服務中心 王 浩 連島街道城市管理辦公室 牛曄犁 連島街道人口、衛生與計生服務中心 殷 靜 連島社會事業服務中心 譚廣軍 連島街道西連島村村委會 陳學勇 連島街道東連島村村委會 范守玉 連島街道沙灣村村委會 胡 楊 連島街道大路口社區居委會 黃海玲 連島中心小學校長 顧曉華 連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食安辦),辦公室設在連島街道辦事處306辦公室,倪潮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殷靜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 連島街道辦事處 抄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海洲灣分局 連島街道辦事處 2017年4月13日印發 2017年4月13日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成立連島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連街辦發〔2017〕8號
關于成立連島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部門),村(社區):
為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組織機制,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因人事變動,經研究,決定成立連島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具體情況如下:
主 任:李 慧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事處主任
副主任: 蘇宜軍 度假區社會事業局局長
洪 健 度假區財經辦主任
金 琦 連島街道黨工委委員、邊防派出所所長
倪 潮 連島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
李 俊 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海洲灣分局局長
楊志新 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人員及成員單位:
楊雪波 連島街道財政所
顧 東 連島街道經濟發展服務中心
王 浩 連島街道城市管理辦公室
牛曄犁 連島街道人口、衛生與計生服務中心
殷 靜 連島社會事業服務中心
譚廣軍 連島街道西連島村村委會
陳學勇 連島街道東連島村村委會
范守玉 連島街道沙灣村村委會
胡 楊 連島街道大路口社區居委會
黃海玲 連島中心小學校長
顧曉華 連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食安辦),辦公室設在連島街道辦事處306辦公室,倪潮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殷靜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連島街道辦事處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