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38-7/2021-00010 | 分 類 | 國土資源、能源/海洋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林業和海洋局 | 發文日期 | 2021-05-31 |
標 題 | 關于區政協九屆五次會議第049號提案的答復 | ||
文 號 | 其他〔〕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區政協九屆五次會議第049號提案的答復
王曉平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建設連云港海濱棧橋打造最美岸線的提案》已收悉,經研究并綜合文體旅游方面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近階段區委華書記就連云區旅游工作專門向省委婁書記匯報,特別是西連島片區的規劃方案,方案包括了最美海灣、棧橋等項目,省委高度重視,待規劃方案商定后,將按方案實施。結合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工作,我區已建成從連云新城至在海一方公園彩色騎行道,下一步將打造在海一方公園至連島的彩色騎行道,將三者連成一體。
二、提案中建議的從連云新城“藍色海灣”至在海一方公園大堤處沿著海邊岸線建海濱棧橋,連接“藍色海灣”景點、連島大堤與在海一方公園,此項工作曾進行過相關的研討,但該岸段為連云區陸地最長的基巖岸線,因基巖岸線保護和生態紅線控制的要求,該岸段不具備開展長距離的岸線工程的條件,所以此工作現階段不宜開展。
三、接提案后,我局立即組織人員赴該岸段進行實地勘查,經勘查,該岸段在龍門山莊至西墅沙灘離海不遠處有一條林間道路,但路邊存在若干戰備坑洞,并設有軍事管理區的警示。實地調查過程中,部隊現場人員嚴令我局工作人員不得隨意走動和拍照,并且“一路相隨”。所以,考慮到該岸段國防用途的特殊性,也不適宜建設海濱棧橋等旅游設施。
四、根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年初下發的《關于下達2020年度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重點任務的通知》(連自然資發﹝2020﹞137號)文件精神,連云區2020年需完成2公里岸線整治任務。根據各級主管部門要求和所在街道協商結果,該2公里任務由海州灣街道辦事處在小官山東側基巖岸線(委員提案岸線)開展,考慮到該岸段的特殊性和保護性要求,在禁止工程建設及其他破壞、開發活動的基礎上,該岸段整治工作主要以人工清潔沿岸垃圾(海漂、陸生生活垃圾,養殖廢棄竹竿等)為主,并開展了清潔海岸志愿者活動。2020年度海州灣街道辦事處等單位持續開展該岸段清潔工作,累計出動300余人次,清理垃圾、竹竿5000余公斤,圓滿完成了上級交辦的任務,也為我市創建文明城市做出一定的貢獻,提高了民眾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意識。
感謝您對連云區林業和海洋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繼續得到您的關心和幫助!
連云區林業和海洋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