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36-0/2013-00005 | 分 類 | 科技、教育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科學技術局 | 發文日期 | 2013-12-11 |
標 題 | 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度連云港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科〔2013〕2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度連云港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街道、開發區:
為加快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提高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構建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引導支持建有內部研發機構的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現組織開展2013年度連云港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工作。凡經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含2012年以前認定),擇優列入2014年度江蘇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培育庫。現就2013年度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重點圍繞我市新興產業和優勢產業,支持組建一批具有專業特色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優先支持省、市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承擔單位、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申報組建。
二、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需具有一定的規模、具備有技術人員、有固定場所、有研發經費、有科研設備、有具體研發方向、有自主知識產權等六有條件,在我市相關產業領域中具有一定技術優勢,經充實完善后,能夠承擔工程技術研究、開發和開放服務。企業上年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占銷售收入比重原則上應不低于2%,鼓勵產學研聯合共建。
三、支持方式
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掛牌建設,市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科技攻關等各類科技計劃將優先支持建有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企業承擔;積極支持其參與申報國家、省級科技計劃項目。
科技主管部門對建設一年以上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進行評估,對評估合格、技術成果轉化成效明顯的,推薦申報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對當年獲批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掛牌建設的企業,擇優給予一次性配套經費支持。
四、申報要求
原則上要求未建有市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必須申報創建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各街道、開發區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單位填寫《連云港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請表》,并將申請表與必要的證明材料裝訂成冊,所有材料一式兩份于12月20日前,統一報送到區科技局。
聯系人:徐雷雷
聯系電話:82237919
E-mail:lyqkjj@126.com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