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3-3/2015-00014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15-02-12 |
標 題 | 關于進一步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委教〔2015〕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健全并嚴格執行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是加強黨的思想作風建設,嚴格黨員干部監督管理,有效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途徑。為提升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生活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現進一步嚴格落實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進一步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的通知
大港中專黨委、各總支(支部):
健全并嚴格執行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是加強黨的思想作風建設,嚴格黨員干部監督管理,有效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途徑。為提升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生活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現就進一步嚴格落實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召開民主生活會的辦法和時間
黨內民主生活會按教育工委和總支(支部)委員會兩個層次進行。黨員領導干部既要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黨組織的同級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認真過好雙重組織生活。
黨內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上半年的民主生活會一般應在七月底前召開,下半年的民主生活會一般應在翌年一月底前召開。遇有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的,必須報告上級黨組織同意。
二、民主生活會的內容
一般要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現階段的工作任務談思想、談認識,上級黨組織要求召開的民主生活會要結合實際確定內容。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匯報會或工作會,要不斷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1.傳達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報告和文件,結合實際,認真學習和討論,提出意見和建議。
2.組織學習政治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論體系,不斷提高黨員的思想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增強黨性修養。
3.聽取班子成員思想匯報,對前期工作進行回顧總結。
4.根據團結-批評-團結的原則,正確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分清是非,堅持原則,嚴格要求,熱情幫助,真正達到弄清思想,團結奮進的目的。
5.分析群眾的思想情緒,關心群眾的生活,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6.討論在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弘揚正氣,表彰先進。對犯有錯誤的,違犯紀律的提出批評,進行教育,幫助端正黨風,自覺遵守黨的紀律。
7.上級指定的內容及其他重要問題。
三、召開民主生活會的要求
(一)民主生活會召開前的準備工作程序
1.確定中心議題。根據上級黨組織關于民主生活會的要求,聯系本單位的實際,確定民主生活會的議題和需要解決的一、二個突出問題。
2.廣泛征求意見。教育工委或委托相關職能部門通過召開黨內外群眾座談會,個別談心,問卷調查以及民主評議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梳理匯總。黨支部可委托紀檢、組織委員通過個別談心、召開黨內外群眾座談會、問卷調查等形式聽取意見。黨員領導干部要安排充足時間,逐一開展談心談話。談心談話要堅持以誠相見、以心換心,一次不行談多次,直到把心結談開、把隔閡消除,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打好基礎。沒有開展談心談話,或者談心談話沒有談開談透的,不急于召開民主生活會。
3.發出會議通知。教育工委民主生活會的召開日期和議題,應提前15天上報上級黨組織,以便上級組織派人參加。各黨總支(支部)民主生活會召開日期及議題,應提前15天報告教育工委,以便教育工委派人參加。民主生活會的召開日期和議題,應提前通知到參加會議的對象,以便參加會議的同志作好準備。
4.作好發言準備。參加民主生活會的黨員要根據議題,認真撰寫對照檢查材料,做好個人發言準備。黨員領導干部要通過自己找、群眾提、上級點,互相幫、集體議,從工作問題中透視紀律問題,從共性問題中查擺個性問題,從班子問題中認領個人問題,從身邊問題中反思自己問題。要堅決避免只查浮在面上的問題,不敢觸及深層次矛盾、實質性問題。
(二)民主生活會召開程序
1.民主生活會分別由各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說明本次民主生活會的議題、內容,并提出具體要求。
2.學習上級有關文件。
3.由副書記或組織委員通報黨內外群眾意見。
4.黨組織委員、黨員依次發言,對領導班子成員和黨總支(支部)成員提出批評或建議。
5.黨組織委員因故缺席,應提交書面發言。書面發言在會上宣讀并列入會議記錄。會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會議的其他人員將會議情況和批評意見轉告缺席人。
6.主持人進行歸納總結,并研究會議上提出的而又能當場解決的問題。
7.請參加會議的上級組織領導或代表講話。
(三)民主生活會會后落實階段的程序
1.制定整改措施。對于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思想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一般應在一個月內制訂好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落實,主要領導加強檢查督促。在民主生活會上提出的重要問題,需上級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報告;屬于違反黨紀國法的,應分別交紀委、監察或司法部門查處。在民主生活會上提出重要問題,黨組織沒有及時研究解決和向上級報告的,應追究民主生活會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責任。
2.及時匯報。民主生活會后一周內,各黨組織的民主生活會情況和解決的主要問題,要按照有關要求,及時用書面形式向上級黨組織匯報。
3.及時反饋。要用適當的方式將民主生活會的關情況和整改措施,向黨內外群眾反饋,以便取得群眾的監督和幫助。
(四)其他要求
對于無故不參加黨內民主生活會的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應給予批評教育。各級黨組織領導干部要在黨內民主生活會上廣泛聽取意見,并及時改進自己的工作,決不允許對提意見者實施報復,違者以違犯黨紀論處。
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黨員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黨支部聯系和服務群眾等系列黨內組織生活制度,規范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中共連云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