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3-3/2015-00055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15-06-18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清單(試行)》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委教〔2015〕1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明確各級黨組織書記、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紀委書記(紀檢委員)落實“兩個責任”的工作職責,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區教育工作實際,制定本責任清單。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連云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清單(試行)》的通知
大港中專黨委、各總支(支部):
現將《連云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清單(試行)》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連云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2015年6月18日
連云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
兩個責任清單(試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明確各級黨組織書記、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紀委書記(紀檢委員)落實兩個責任的工作職責,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市委教育工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細則》、區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試行)》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區教育工作實際,制定本責任清單。
一、黨委(黨總支)書記責任清單
1.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加強對本系統(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組織領導。
2.年初,牽頭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召開1次本系統(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與基層主要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
3.每年聽取2次反腐敗工作情況匯報、開展2次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專題調研、組織中心組黨風廉政建設學習不少于3次、為黨員干部上1次廉政黨課。
4.每年主持召開2次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會議,年底部署并參與黨風廉政建設年度檢查考核工作,聽取考核情況匯報。
5.年底,牽頭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年度工作總結,認真撰寫個人述職述廉報告,組織落實本系統(本單位)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述職述廉工作。同時以書面形式,分別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報告本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
6.每年組織落實好2次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約談班子成員及基層主要負責人至少1次。
7.每年至少召開1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干部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8.定期接訪,親自閱批群眾來信,積極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9.領導和支持紀委(紀檢委員)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10.督促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下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抓好廉潔從政,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11.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帶頭落實作風建設各項要求,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12.自覺接受黨內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
二、班子成員責任清單
1.履行一崗雙責責任,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加強對分管部門、分管領域及聯系點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督促分管部門及聯系點負責人積極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
3.對分管部門及聯系點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年初進行1次安排部署、年中聽取1次專題匯報、年底全程參與年度檢查考核。
4.每年對分管范圍內的1至2類不正之風進行1次專題調研,對聯系點學校亂收費、教師有償家教等違規行為及時督查,不斷規范其辦學行為。
5.認真接待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有效解決職責范圍內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6.協助黨委、配合紀委查處職責范圍內違紀違規問題和腐敗案件。
7.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帶頭落實作風建設各項要求,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8.自覺接受黨內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
三、機關科室負責人責任清單
1.協助分管領導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承擔本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制定本科室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程序清單和責任清單。
3.落實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日常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全過程跟蹤問效。
4.立足科室職能開展專項治理,管理、監督、規范職責范圍內的政風行風工作。
5.嚴格對科室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每季度至少組織科室成員廉政教育學習1次。
6.協助黨委、配合紀委查處職責范圍內違紀違規問題和腐敗案件。
7.嚴格遵守作風建設各項規定,主動參加黨風廉政教育活動。
8.自覺接受黨內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
四、紀委書記(紀檢委員)責任清單
1.協助黨委(黨總支)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年度工作計劃、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年度工作總結。
2.協助黨委(黨總支)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到職能科室,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細則,牽頭做好本系統(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工作。
3.每年主動向本級黨委(黨總支)和上級紀委匯報反腐敗工作情況2次、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專題調研1次。
4.進一步清理、修訂和完善本系統(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章制度。
5.做好本系統(本單位)黨風廉政教育學習活動,積極開展廉政文化進機關、進校園活動。
6.開展中央八項規定、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行為規范落實情況的日常督查。
7.開展教育行風專項治理活動,對教育亂收費、教師有償家教等違規行為進行明察暗訪,每季度不少于少1次,并建立作風、行風建設通報制度。
8.參與本系統(本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程招投標、物資采購、中小學招生、教師招聘、評先評優等工作的過程監督。
9.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定期接待群眾來訪,認真調查處理舉報問題。
10.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教育,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培訓。
11.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帶頭落實作風建設各項要求,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12.自覺接受黨內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