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3-3/2015-00005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15-01-06 |
標 題 | 關于選聘陳靜等6位同志作為“教育系統行風監督員”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委教〔2015〕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了加強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優化教育發展環境,樹立和維護教育良好社會形象,經研究,決定聘請陳靜、董建民、董麗、劉正梅、陶明通、張祖寶等六位同志為教育系統行風監督員,以深入持久地開展教育行風監督工作。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選聘陳靜等6位同志作為“教育系統行風監督員”的通知
大港中等專業學校,各中小學、幼兒園,素質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動中心),局機關各科室:
為了加強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優化教育發展環境,樹立和維護教育良好社會形象,經研究,決定聘請陳靜、董建民、董麗、劉正梅、陶明通、張祖寶等六位同志為教育系統行風監督員,以深入持久地開展教育行風監督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聘任時間
聘期為2年,自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
二、行風監督員的職責和權力
1.監督員在教育行風建設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積極參加教育系統行風建設的有關會議和活動。
2.宣傳黨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教育與社會的溝通,對教育系統的行風現狀及行風建設工作進行有組織的評議,并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3.對教育系統的工作作風、服務態度、服務水平等方面進行檢查監督,提出批評建議和質詢。
4.對規范教育收費、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風進行監督、反映,切實解決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
5.反映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教育行風建設的其他意見和建議。
三、有關要求
1.各校(園)要積極支持和配合教育系統行風監督員行使職能、開展工作,要主動、自覺、真誠的接受監督和檢查,確保教育行風監督工作正常進行。
2.各校(園)對教育系統行風監督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積極采納,予以辦理,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認真整改,并主動做好溝通工作,及時向監督員反饋整改情況。
3.區教育局將不定期地召開教育系統行風監督員座談會,了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整改,使教育系統行風建設與教育事業相互促進、協調發展。
中共連云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