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3-3/2018-00041 | 分 類 | 科技、教育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18-06-25 |
標 題 | 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教〔2018〕7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做好“上合組織青島峰會”安保維穩工作的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區學校(含幼兒園、培訓機構,下同)“青島峰會”期間安全穩定工作,嚴防暴力恐怖事件、火災事故在我區校園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現通知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通知
大港中等專業學校,各中小學、幼兒園、民辦教育機構,素質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動中心),局機關各科室: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做好“上合組織青島峰會”安保維穩工作的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區學校(含幼兒園、培訓機構,下同)“青島峰會”期間安全穩定工作,嚴防暴力恐怖事件、火災事故在我區校園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現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清當前學校安全的嚴峻形勢,保持高度政治敏銳性
目前,上合組織青島峰會安保工作已經進入關鍵時期,堅持反恐及極端個人事件防控,做好校園安全穩定工作,保障師生安全任務更加艱巨。各單位要保持高度政治敏銳性,站在維護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認清形勢,切實增強責任感、危機感、緊迫感,凝神聚力抓好各項校園安全穩定工作措施的落實。
二、加大校園不穩定因素摸排力度,嚴格安保管理
一是加強開展不穩定因素摸排。各類學校要迅速開展校園矛盾糾紛大排查,動態摸排掌控校園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對曾經到校園滋事的重點人員,要逐一落實管控措施;充分運用法律、教育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生群體性事件,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法及時妥善處置,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事態擴大。同時要格外關注校園內部糾紛等不穩定因素。強化維穩組織體系建設,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
二是切實提升校園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要采取各種措施加強校園安全保衛工作,適當增加保安隊員數量,強化保安人員裝備配備。要進一步完善安保人員崗位職責和考核制度,定期開展安保人員專業知識培訓,組織學習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做好保衛工作。
三是嚴格落實外來人員準入登記制度。各學校要嚴格實行校園封閉管理,外來人員進校,學校安保人員必須先進行電話聯系并詳細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對每一位來校的人員都要清楚來校目的后,由被訪者將來訪者接入校園,嚴禁身份不明人員進入校園,嚴禁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品帶入校園。學校保安要實行 24 小時值班,在學生上放學期間,安保人員要手持防衛器械,在學校門口兩旁站立,維護校門正常秩序,確保學生進出校門安全。
三、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加強校園巡守力度
一是學校要積極協調公安部門加強學校上學、放學時段的巡邏守護,做到見警燈、警車、警察;加校園內部和門口公共區域的巡防力量和巡邏密度,科學部署安保人員巡防工作機制。
二是學校在規定的上放學時間,要適當提前打開校門,避免學生在校門口大量聚集。對提前到達學校的學生,必須做到學生隨到隨進,引導放學的學生及時回家。學校放學以后,門衛要檢查教室及校園里有無學生逗留,如發現有學生逗留應及時通知班主任教師,做好送返工作。三是嚴格請假批準制度,學生在校期間離開校園,必須征得班主任同意,并簽發準假條;未經班主任批準,嚴禁私放學生外出。遇來訪者需將學生帶離校園的,必須確認來訪者的身份并按有關規定辦好手續后,方可讓學生離開校園。四是建立學生上下學期間學校領導和值班教師在學校門口迎送學生制度,特別是小學低年級和幼兒園,要做好學校與家長的交接手續,對一時無人接送的小學生和幼兒,學校和幼兒園要安排專人集中看護,絕不能放任、失管。各學校每天要有一名校領導值班,值班校領導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各學校每天要安排 2至 3名保安或行政人員做好校內及周邊重點部位(教學樓、宿舍、校門口 200米范圍內)的值班巡邏工作,遇有異常情況或可疑人員,迅速報告處置。寄宿制學校要加強晚間校園管理,加大校園巡查力度,堅持晚間點名、查鋪登記,老師夜間陪同等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學生安全。
四、強化安全防護教育和應急演練,加強應急防暴物資配備
各學校要利用“校園安全月、安全周”活動,結合發生的校園傷害事故典型案例,對師生員工進行預防暴力傷害事件安全教育。師生員工要掌握應對歹徒侵入校園作案的基本安全常識,提高安全意識,掌握應急避險能力,積極防范各類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暑假放假前各學校要普遍開展一次包括防恐怖暴力、防火災、防溺水、交通安全、假日出游在內的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師生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各學校要公開所屬轄區派出所報警電話,傳達室要安裝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確保一旦發生事故學校保衛人員能在第一時間報警。各學校要為門衛、保安人員配備必要的通訊、安保器材,確保遇有緊急情況,能及時報告、處置。校門防沖撞設施不牢固的要立即予以維修或更換。
五、加強綜合治理力度,嚴格情況報告制度
各學校會要配合公安部門加強對安保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安保設置不規范、安保制度不健全的要責令整改,整改后仍然存在問題的予以通報批評,檢查結果與年度安全考核掛鉤,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師生安全。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師生出入證件管理制度,并保持與學校所在地公安、交警和社區的溝通聯系,在學生上學、放學時間,請交警協助疏導交通,請巡邏車在校門口巡邏,請社區有關人員協助做好學校門前及周邊安全工作。要通過召開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辦理學生接送卡等形式,提醒學生家長,特別是低年級學生和幼兒園家長,接送學生、幼兒一定要按時。各學校要建立嚴格的事故報告制度,遵循報告程序。一旦發生校園突發事件,學校在做好應急處置的同時,要立即上報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對發現的瞞報、遲報、漏報等事件,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連云區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