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20-5/2023-00005 | 分 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財政局 | 發文日期 | 2023-08-03 |
標 題 | 關于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內部工作機制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建設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競爭,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國市監反壟規〔2021〕2號)《關于在市場體系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連政發〔2017〕52號)等文件精神,確保我局制定出臺的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競爭相關要求,防止出現排除、限制競爭情況,現制定公平競爭審查內部工作機制,請遵照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內部工作機制的通知
局內各科室、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建設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競爭,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國市監反壟規〔2021〕2號)《關于在市場體系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連政發〔2017〕52號)等文件精神,確保我局制定出臺的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競爭相關要求,防止出現排除、限制競爭情況,現制定公平競爭審查內部工作機制,請遵照執行。
一、審查工作基本原則
(一)尊重市場,競爭優先。尊重市場經濟規律,轉變機構職能,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經濟的干預,促進和保護市場主體公平競爭,保障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二)立足全局,統籌兼顧。著力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清除市場壁壘,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統籌考慮維護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保持經濟平穩健康運行等多重目標需要,穩妥推進制度實施;
(三)依法審查,強化監督。加強與現行法律體系和行政管理體制的銜接,提高公平競爭審查的權威和效能。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保障機制,把自我審查和外部監督結合起來,加強社會監督和執法監督,及時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二、建立領導小組
為規范財政局對公平競爭審查的組織工作,決定成立財政局局公平競爭內部審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部署、領導財政局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崔久勤 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國資辦主任
副組長:雷 剛 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武 陽 基層財政管理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法規科,負責財政局局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組織、安排和日常工作,及統籌協調和指導服務全局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工作。
三、審查對象及范圍
(一)需要公平競爭審查的包括:出臺或者負責起草的涉及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影響市場主體活動的下列政策措施,均應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1)財政局負責起草的區政府文件;
(2)以財政局名義印發的規范性文件;
(3)財政局和市場主體簽訂的合同、協議、合作備忘錄;
(4)涉及出臺具體政策措施的“一事一議”形式的請示和批復;
(5)其他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定和做法。
(二)無需公平競爭審查的包括:一是內部管理性文件,如涉及人事、機構、編制、財務、外事、保密、內部工作制度、程序性規則;二是一般性事務文件,如工作報告、工作總結、職責分工、會議通知、領導講話、情況通報;三是過程性文件,如不涉及出臺具體政策措施的請示、征求意見函、回復意見函;四是常規性的具體行政行為,如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常規性的項目核準、批復、備案。
四、公平競爭審查方式
(一)按照“誰起草、誰審查、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機關各科室、各直屬事業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已出臺政策措施的存量清理(此處所說的存量,是指自2019年機構改革后出臺的相關文件)及擬出臺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對增量文件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時,均需填寫公平競爭審查表,具體填寫要求按照《關于規范公平競爭審查格式文本的通知》(連公審辦〔2022〕13號)執行,并做好存檔。
(二)機關各科室、各直屬事業單位起草的政策措施草案,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引發社會風險、直接關系行政相對人或第三人重大權益的,應嚴格對照審查標準和審查要求進行自我審查,形成書面審查報告。統一報法規科進行審核,履行公平競爭審查程序后,方可上會研究或者報局領導簽發。
(三)與其他單位聯合發文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屬我局牽頭實施的,由承辦科室、單位負責公平競爭審查;屬其他部門(單位)牽頭實施的,由牽頭部門(單位)負責公平競爭審查。財政局負責起草的區政府文件、以區政府名義出臺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承辦科室、單位負責公平競爭審查,如把握不準,可咨詢法規科。政策措施在上會審議或會簽、簽發時,有重大改動的,需重新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五、公平競爭審查流程
(一)把握審查標準:一是判斷是否需要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如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則必須進行審查;二是核對是否存在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附件1);三是在違反相關標準的情況下確定是否適用例外規定。如不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則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可以實施;如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但適用例外條例,說明具體情況后可以實施;如既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又不適用例外條例的,應當不予出臺或調整至符合相關要求后出臺。
(二)把握時間節點:一是擬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出臺的政策措施或規范性文件,在提交政府審議前先進行公平競爭審查;二是以多個區級部門名義聯合制定出臺的政策措施或規范性文件,在送其他部門會簽前進行公平競爭審查;三是以本局名義出臺的政策措施或規范性文件在提請局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審議前進行審查;四是不需要提交審議的,在呈送局領導簽發前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進一步推動全局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建立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執法大隊總牽頭,責任科室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強化協同配合,確保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強化審查質量。認真學習、準確把握《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各項要求,嚴把起草關,審查關,進一步提高全局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質量,確保審查效果。要強化學習培訓,多形式開展業務學習和經驗交流,強化政策解讀、共性問題研究和典型案例分析,全面提升審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強化宣傳培訓。加大宣傳力度,借助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各類政策法規宣傳月等載體,多渠道、常態化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增強市場主體對公平競爭審查的認識和理解,為工作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附件:1.公平競爭審查標準
2.公平競爭審查基本流程
3.公平競爭審查表
連云港市連云區財政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