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云港華樂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終止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注銷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書。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55號令)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決定予以注銷連云港華樂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被注銷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應停止經營活動,并及時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注銷或變更手續。
特此公告
附件:注銷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企業名單
連云經濟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2024年6月14日